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凡本细则未说明部分均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招生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照学院招生录取细则及总成绩计算办法,根据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3.原则上不得转导师调剂,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二、基本要求
考生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报考条件,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三、考核方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国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阅读能力。
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原则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普通招考:总成绩=初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1.5+(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0.75;
2.初试成绩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分别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
学院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1.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共同确认、汇总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大类考生分别排队。
2.机械工程学科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可优先保证1名招生指标。
3.在机械工程学科总体招生指标范围内,每位导师最多录取人数不超过2名。
4.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非定向考生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将人事档案交到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八、监督电话及信箱
电子信箱:983645528@qq.com
联系电话:029-86621740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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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5 日